所謂“請假恥辱”,就是一想到要請假就焦慮、愧疚,導致不敢請假。
不敢請假的原因也有很多,糾結怎么跟領導說,害怕領導不批準或詢問請假去做什么,要麻煩其他同事處理工作而感到不安等等。
有媒體在社交平臺上就這個話題發起了投票,截至3月22日下午2點,有近3萬人投票。其中1.2萬人選擇了“有,一請假就焦慮”,有7000多人選擇了“沒有,想休假會直接提”,另有近7000人選擇了“取決于領導態度和職場氛圍”?梢娪“請假恥辱”的打工人,還是大多數。
其實,所謂“請假恥辱”,倒更像是一種權利短板——不知道什么時候可以請假,企業單位對請假事由也有相當的自由裁量權,打工人對請假后果難以預測,由此產生了焦慮情緒。
事實上,合理請假是每一位職場人的基本權利。
根據《勞動法》,勞動者年休假、病假等合法權益均得到有效保障,即便有關事假的規定彈性相對較大,批準的決定權也在單位,只要理由充分,用人單位應當予以批準。
當然,安心請假的前提在于“正當且必要”,現實工作中確實也有人無緣無故請假、三天兩頭摸魚,不負責任地把工作推給別人,不僅打亂團隊工作節奏,對于大家的心態也是一種消耗。
合理請假必須保障,但類似上述情況,想必誰都不會舒服。
投稿郵箱:chuanbeiol@163.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:http://www.newarkaffordablehomes.com/